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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4月1日起农药、兽药注册登记费等5项收费取消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其中取消农业方面收费五项。

农业方面5项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一、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农业部门

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

2.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

3.农药、兽药注册登记费。包括:农药登记费,进口兽药注册登记审批、发证收费

4.检验检测费。包括:新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质量复核检验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委托检验费,新兽药、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复核检验费,进出口兽药检验费,兽药委托检验费,农作物委托检验费,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农业转基因生物检测费,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

5.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

4月30日前报送清理规范情况

通知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清理规范情况报送财政部。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对须取消、停征或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应当按照《预算法》、《价格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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